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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文件

索引号: 08-2017-00049 发布机构: 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17-12-14 主题分类: 部门文件
文 号: 饶县水字[2017]101号 关键词:
内容概述:

关于对京福闽赣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合福铁路HFMG-1标三清山隧道出口弃渣场及改沟工程水害整治设计的意见函

京福闽赣公司及中铁十一局京福铁路客专闽赣I标项目部:

我局收到上饶县铁办转来你们对合福铁路HFMG-1标三清山隧道出口弃渣场和改沟工程水害整治设计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和《江西省河道管理条理》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经研究,提以下两点意见:

一、合福铁路HFMG-1标三清山隧道出口弃渣场 

合福铁路HFMG-1标三清山隧道出口的弃渣场变更设计,你们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书,该方案编制完毕后,必须召集水土保持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审查,形成专家意见,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并将所有文本资料报我局备案。

二、三清山隧道出口改沟河道整治

三清山隧道出口河道整治项目(闽赣公司HFMG-01标段),你们应及时完善项目分析论证资料,该工程的初步设计报告,应组织水利工程技术专家进行审查,并形成专家审查意见报我局备案;建设期间你们应当依法自觉接受我局监督检查。

特此函告

 

上饶县水利局

                           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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