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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2017-00027 发布机构: 田墩镇
发文日期: 2017-12-12 主题分类: 部门文件
文 号: 田镇发【2017】12号 关键词:
内容概述:

中共田墩镇委员会 田墩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抚养费 征收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镇属镇办各单位:

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必须坚持依法行政,创新思路,破解难题,有力地遏制违法生育行为。为进一步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力度,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3月21日至4月30日集中开展政策外生育人员社会抚养费征收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关于计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以长期坚持为思想导向、主动服务群众为主线,以依法行政为载体,夯实基层基础,推动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对全镇所有政策外生育对象进行清理,确保3月31日前所有政策外生育对象法律文书100%发放完成,确保4月30日前完成社会抚养费征收面达到50%,力争完成征收面60%以上。

三、工作举措

(一)宣传发动

2017年3月21日前召开一次全体镇、村干部动员大会,3月23日前各村(居)召开村民小组长会。利用宣传车在全镇范围内、用小型音响在每个自然村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每个自然村张贴三张以上公告,对每个政策外生育对象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发放告知书、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送达回证,并编辑短信告知对象本人。对象本人及直系亲属均未在家,各村(居)要摸清对象基本情况,将相关材料寄送给对象本人,保留邮寄收据作为非诉案件执行依据。

(二)集中清理

2017年3月21日至4月30日,政策外生育对象主动缴纳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2015年12月31日以前政策外生育一胎对象社会抚养费首征按不低于13000元征收;政策外生育二胎对象社会抚养费首征按不低于16000元征收;政策外生育三胎对象社会抚养费首征按不低于20000元征收;2016年1月1日以来政策外生育一胎对象社会抚养费首征按不低于18000元征收;政策外生育二胎对象社会抚养费首征按不低于20000元征收。以上首征标准只限农业户口。

不主动缴纳社会抚养费对象,将作为非诉案件起诉到县人民法院,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征收到位。

四、奖励办法

在4月30日前,政策外生育对象社会抚养费征收面达50%以上,按照首征社会抚养费全额列入财政预算,40%作为村人口计生事业经费予以补助;政策外生育对象社会抚养费征收面达40-49.9%以上,按照首征社会抚养费全额列入财政预算,35%作为村人口计生事业经费予以补助;政策外生育对象社会抚养费征收面达30%-39.9%,按照首征社会抚养费全额列入财政预算,30%作为村人口计生事业经费予以补助;政策外生育对象社会抚养费征收面20%-29.9%,按照首征社会抚养费全额列入财政预算,20%作为村人口计生事业经费予以补助;政策外生育对象社会抚养费征收面10%-19.9%,按照首征社会抚养费全额列入财政预算,10%作为村人口计生事业经费予以补助;政策外生育对象社会抚养费征收面10%以下,不予以补助;对部分村(居)未完成社会抚养费征收面10%,所扣下的5%或10%计生事业经费奖励给完成较好的村(居)。在4月10日前,各村(居)未掌握的对象,而对象主动到镇计生办缴纳社会抚养费,不列入各村(居)完成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田墩镇社会抚养费征收活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孙学群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陈志军同志任第一副组长,其他镇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村(居)支部书记和党政办、计生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分别由孙学群书记、陈志军镇长、廖安洪主席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下到各村开展工作。各村(居)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此项重点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督查

书记、镇长亲自调度,在活动期间,每日一通报,两天一调度、不定期召开调度会,活动结束后召开总结大会。排名前二位的村(居)作典型发言,排名后二位的村(居)作表态发言,并由镇主要领导对村(居)负责人进行约谈。

附件1:田墩镇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活动干部安排表

附件2:集中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指导数

附件3:2004年-2017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中共田墩镇委员

田墩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1日

附件一:

田墩镇开展土地集中清理活动干部

安排表

第一组:组      长:孙学群       

        副  组  长:徐  红

        成      员:江代彪、吕武清、邱自兴、郑忠桂

                    何东辉、张武强、王世光、潘辉彬

                    彭永福、汪显考、颜福江

        包  片  村:黄坑、湖潭、廖家、双源、冷水

第二组:组     长:陈志军

        副  组 长:童培魏

        成     员:杨海峰、钟耀锋、李  明、王雨辉

                   黄日忠、黄宗福、谢新华、吴 小勒\张书光、陈重庆

        包   片  村:东坑、长塘、荷家、红门、儒坞

第三组:组      长:廖安洪

        副  组  长:黄宗春

        成      员:周云志、周顺应、周建新、杨佳忠

                    汪林灵、陈永平、余文庆、章定粮

                    罗贤高、汪新剑、林  巍

        包  片  村:黄石、七峰、流源、田居、岑丰

附件二:

春季期间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指导数


单位

指导数

备注


田居

18



双源村

10



儒坞村

19



荷家村

26



流源村

26



黄坑村

26



东坑村

21



湖潭村

30



廖家村

11



岑丰村

16



冷水村

10



黄石村

21



七峰村

12



红门村

18



长塘村

23



田墩镇

287



附件三:

   2004年-2017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年度

农村居民双方征收标准

2017

48000

2016

48000

2015

48000

2014

35146

2013

30288

2012

25710

2011

21476

2010

27720

2009

26040

2008

23996

2007

20294

2006

20294

2005

19306

2004

16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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