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
索引号: | 115-2017-00044 | 发布机构: | 田墩镇 |
发文日期: | 2017-09-01 | 主题分类: | 部门文件 |
文 号: | 田镇府发〔2017〕21号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成立田墩镇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各村(居)、镇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饶县府发〔2017〕7号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成立田墩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 任: 陈志军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 廖安洪 人大主席
副主任: 钟耀锋 党委委员
成 员: 肖 辉 工商分局局长
周壮发 田墩卫生院院长
李忠新 黄市卫生院院长
徐红梅 田墩中心小学校长
鄢华根 黄市中心小学校长
吴年丰 田墩中学校长
汪 民 派出所所长
谢新华 田墩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干事
罗贤高 田墩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干事
余梦琪 镇办公室干部
各村(居)主任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由钟耀锋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田墩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日